宁河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你们关于报审宁河区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16P-02-01、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河区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16P-02-01、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同时将上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纳入市规划资源局空间数据平台,实施规划动态维护与管理。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进一步细化相关专项规划内容和规划控制要求,完善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功能,做好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防震减灾、污染土壤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反恐等工作。 四、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指导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名 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河区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16P-02-01、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014-/2022-003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政函〔2022〕134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
成 文 日 期 :
2022年11月22日
发 文 日 期 :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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